Tuesday, July 25, 2006

アイスランドの電力事情

  冰島面積約10萬平方公里,約為台灣3倍大的島國,人口不到30萬。2005年每人平均國內生產毛額將近5萬美元,為先進國家中的佼佼者。主要產業為水產業、水產加工業、煉鋁業、矽鐵製造業等高耗能產業。石油危機後,冰島改採水力和地熱為主要能源,所佔比率已達70%。冰島總發電量82%來自水力,18%則為地熱發電,因此電費相當低廉。

  目前冰島所輸入的石油,主要為運送及漁業所使用。由於運輸用能源須具備可儲藏及可運送性,因此,冰島政府看好氫能源於運輸的應用前景。冰島目前符合經濟效益的可利用水力與地熱為每年55TWh,但目前實際上僅利用8TWh,若冰島再提撥5TWh的電力,供氫能源生產之用,將能以氫能源替換所有化石燃料。

  由於冰島有豐沛的水力與地熱,其所需氫燃料,主要將藉電解法取得。電解法製造的氫燃料,和可提供相同能量的汽油相比,雖成本高出2倍以上,但燃料電池效率優於汽油引擎,因此仍有相當競爭力。

  此外,冰島屬火山島國,擁有為數頗多的噴氣井,噴氣的體積中約有40%為氫。冰島當局亦考慮採用佔噴發氣體20~30%的硫化氫為電器分解原料,如此將可較分解水更有效率取得氫燃料。

  若冰島「氫能社會」政策可達目標,其使用能源將可達全面自給自足,不需向其他國家採購,且可抑制廢氣排出量。不過,家庭發電機用燃料電池在冰島完全無發展潛力,因地熱與水力即可提供足夠家庭用電,目前冰島地熱供電的家庭普及率已高達85%。

  主要為運輸用燃料改革的冰島「氫能社會」政策細分為5大階段,Step 1為燃料電池巴士的實驗運行,Step 2為冰島首都雷克雅維克(Reykjavík)等市,逐步全面燃料電池巴士化,Step 3為導入燃料電池家用車,Step 4為燃料電池漁船實驗,Step 5為漁船的全面燃料電池化。

  該政策始於2001年,目前(2006年)屬第1階段後期,預估2010年可邁入第3階段,而第5階段預定結束於2040年。不過,由於漁船耐用年限至少需達30年,且100噸的漁船若需航海4~5日,即需1噸的氫燃料,就現階段可掌握技術而言,如欲邁入第4階段,仍有相當難度,也因此,在漁船燃料電池化方面,冰島當局目前暫由燃料電池對漁船的部份供電切入。

  第1階段的主要計畫名稱為Ecological Clean Transport System(ECTOS),為截止於2005年的4年計畫,計畫前2年為準備期,2003年起,3輛燃料電池巴士開始加入雷克雅維克市公共交通系統,同時,1座氫燃料站亦開始運作,以提供燃料電池巴士每日所需燃料。此外,有關當局亦策定完整緊急應變計畫,以減少風險至最小化。